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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质监局
【颁布时间】 2009-12-01
【实施时间】 2009-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8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成立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有关事业单位:
  
  
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成在即,为了加强对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物业的统一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物业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
  
  裘富康 市质监局副局长
  
  副主任
  
  丁基盛 市质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
  
  陈杰刚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励敏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童国华市标准化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陈辛市纤维检验所办公室主任
  
  徐向荣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主任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物业管理委员会受市局和各技术机构的委托,全面负责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物业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确定物业统一管理范围、标准,建立健全物管体系;
  
  2、通过法定程序,选择资质和信誉良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3、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和考核,促使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负责制定各单位物业费用承担标准,筹集、审查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
  
  5、负责统一管理物业范围内的对外协调工作;
  
  6、负责市局和各技术机构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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