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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济公通[2009]9号
【颁布时间】 2009-10-10
【实施时间】 2009-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9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和空气质量良好,在全运会期间,将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3日至10月18日,每日7时至19时,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通行(最后尾数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号(1、3、5、7、9)单日出行,双号(2、4、6、8、0)双日出行。
  
  二、单双号限行范围: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旅游路、二环南路以北,二环西路以东,二环北路以南,将军路以西,工业北路以南区域内道路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双号限行道路还包括:二环南路(东起二环东路西至英雄山路)、旅游路(东起港西路西至二环东路)、龙鼎大道、二环东高架路。
  
  三、10月13日至10月28日,每日7时至19时,经十路(东起舜华路西至纬十二路)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
  
  (一)持有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核发的全运会专用车辆牌证的车辆;
  
  (二)公共电汽车、长途客运车辆及19座(含)以上客车、城市出租客运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四)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五、全运会专用车道:10月13日至10月28日,在经十路、奥体中路、龙鼎大道、奥体东路、奥体西路及历山路6条道路将靠近中央隔离护栏或绿化带的一排车道设置为全运会专用车道。除悬挂全运号牌或持有全运会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外,每日6时至22时,其他任何车辆不得在专用车道内行驶。
  
  六、全运会优先车道:10月13日至10月28日,在东绕城高速、北绕城高速、二环东高架路、顺河高架路、北园高架路、舜耕路、经一路(站前街至纬二路)、工业北路、纬二路(天桥南至八一立交桥)、旅游路10条道路将靠近中央隔离护栏或绿化带、中央双实线的一排车道设置为全运会优先车道,每日6时至22时,悬挂全运号牌或持有全运会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在上述道路优先车道具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应主动避让。
  
  七、10月13日至31日,每日6时至22时,两吨以上(含两吨)货运机动车禁止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两吨以下(不含两吨)货运机动车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禁区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八、10月13日至10月31日,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九、10月13日至10月31日,运输沙石土方或渣土的车辆禁止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十、涉及国计民生、全运会保障、应急需求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
  
  十一、全运会期间,因赛事和活动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十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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