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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字[2009]246号
【颁布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赣州市城区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赣州市城区河道河砂开采权公开出让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谭步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邓丰 市水利局局长
  
  钟恢森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成员:
  
  高志坚 市水利局副局长
  
  钟为民 市法制办副主任
  
  邓海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欧阳光标 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处长
  
  李火磙 市物价局副局长
  
  江文科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晓明 市规划建设局总工
  
  罗迅 市国资委副主任
  
  蔡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澈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强 市地税局副局长
  
  邓育成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刘义生 市招标投标中心主任
  
  刘尧平 市航务分局副局长
  
  曾跃华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高志坚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市水利局、市招标投标中心、市航务分局、市港航处等有关单位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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