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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74号
【颁布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1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根据 《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
  
  王祖继副省长
  
  副组长:
  
  常明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树森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员:
  
  姜凤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常晓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伟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贺电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凤忠省监察厅副厅长
  
  孙洪元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崔洪海省工商局副局长
  
  孙秀文省质监局副局长
  
  张沛霖省安监局副局长
  
  李大法省法制办副主任
  
  吕成军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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