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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09]42号
【颁布时间】 2009-10-12
【实施时间】 2009-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2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跨统筹范围转入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制表人:
  
  经办人:(章)
  
  附件2:
  
  天津市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
  
  (个人)
  
   :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接收 单位 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请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并提供《跨统筹范围批量转入人员个人账户记载名册》。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基金转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跨统筹范围批量转入人员个人账户记载名册(表样)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分中心(章)
  
  年月日
  
  附件3:
  
  天津市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
  
  (单位)
  
  :
  
  经审核,同意接收 (社会保障号码 )养老保险关系。请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并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个人账户记载表。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基金转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分中心(章)
  
  年月日
  
  附件4:
  
  跨统筹范围批量转入人员个人账户记载名册
  
  年月日
  
  单位名称(章):
  
  单位: 元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1998年1月1日前帐户中个人缴费累计储存额
  
  1998年1月1日至调转上年末帐户累计储存额
  
  上年记帐利率 %
  
  当年缴费月数
  
  当年帐户计入本金累计额
  
  基本养老基金转移总额
  
  
  
  
  
  其中,个人缴费部分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页小计
  
  人
  
  ------
  
  
  
  
  
  
  
  
  
  
  
  
  
  
  
  
  
  总合计
  
  人
  
  ------
  
  
  
  
  
  
  
  
  
  
  
  
  
  
  
  制表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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