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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7-01-06
【实施时间】 2007-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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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应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关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就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他们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一,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这次会议内容十分丰富,会议部署的工作既有长期的工作规划,也有近期要抓紧落实的具体任务。各高级人民法院要精心准备,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汇报这次会议的精神,重点汇报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特别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要结合所辖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形式把会议精神尽快传达到各级人民法院。要及时组织人民法院广大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会议文件,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会议精神。
  
  第二,要抓住精神实质,突出工作重点。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罗干同志、肖扬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紧紧把握住公正、高效、权威的有机统一这个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的重要特征,紧紧围绕发挥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开创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要切实发挥化解纠纷、权利救济、平衡利益等职能,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深入贯彻落实肖扬院长在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各项举措,不断推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谐发展。
  
  曹建明同志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八个问题所作的讲话,是在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全国法院智慧的基础上,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讨论决定的重要意见和要求。此次会议上,又充分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会议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在继续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问题分别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法院对讲话涉及的重要问题要统一认识,对那些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问题,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落实。
  
  第三,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此次会议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议,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把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把全国法院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上级法院还必须加强监督指导。要在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的同时,采取适当途径帮助下级法院,结合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地理解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精神。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符合民事司法规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事司法理念,着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不断开创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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