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农村公路改渡建桥是省政府民生工程考核项目,全市45座改渡建桥项目今年必须全部开工,其中今年12月底前完工15座。目前,改渡建桥完工3座、在建21座、准备开工1座、正在招标20座。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对我市改渡建桥督导检查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改渡建桥建设步伐,全面完成改渡建桥目标考核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渡建桥工作,认真落实“一桥一县级领导、一桥一技术干部”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扎实推进。 二、切实落实改渡建桥项目配套资金。各地要想尽各种办法,尽快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位。市级配套资金也将分批下达。改渡建桥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对挪用改渡建桥资金限期未归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三、武宁县港西桥,修水县东门桥、姜家渡桥、焦步滩桥、火马嘴桥,柘林易家河桥,德安县陈家湾桥,星子县神灵湖桥、涂山桥,瑞昌市江家岭桥,都昌县土目桥,湖口县瓜子桥等十二座桥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1座未开工改渡建桥项目,要确保在今年12月10日前开工建设,2010年4月底完成水下工程。 四、对个别特殊情况的改渡建桥项目,可采取议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在招标中出现流标的改渡建桥项目,业主单位可在纪检、监察机关和招标办的监督下,用议标的方式选取有建桥资质、有建桥业绩、技术力量强、机械设备齐全的优良的施工单位承建。 五、实行改渡建桥进度周报、旬报制。各地每周(五个工作日)向市交通局报送工程进度,市交通局每旬(十个工作日)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工程进度。 六、对2009年完工的改渡建桥项目给予奖励。凡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工(主体工程)的均由市交通局给予项目县(市)交通部门1万元/座的奖励。 七、在今年完工的12座改渡建桥项目,由市交通局采取暂借市级配套资金的办法,每座桥暂借10万元(湖口县瓜子桥借6.6万元)。 八、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对2009年12月31日前未按要求开工或完工的改渡建桥项目的县(市)民生工程考评扣分。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改渡建桥项目的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倒排工期。要采取水下工程和梁体预制同步进行的办法。加班加点、确保质量,抓好安全生产,圆满完成全市改渡建桥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