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发[2009]157号
【颁布时间】 2009-10-13
【实施时间】 2009-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是自治区、银川市实施沿黄城市带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黄河金岸”的重点项目。工程自开工建设以来,沿线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构建“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生态景观线、经济命脉线、特色城市线、黄河文化展示线”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经过广大干部群众和工程建设者的共同努力,艰苦奋战,胜利完成了全线112.9公里的堤防工程建设任务。
  
  经市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检查评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组织实施堤防工程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兑现以奖代补资金。授予贺兰县一等奖,兑现以奖代补资金80万元;授予永宁县、兴庆区、灵武市二等奖,分别兑现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50万元、3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全部用于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个人奖励。
  
  希望各县(市)区继续发扬成绩,鼓足干劲,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黄河金岸田园风光建设、生态景观建设、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三项工程和滨河大道路面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任务,为把我市建成全区黄河金岸核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