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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函[2009]170号
【颁布时间】 2009-11-20
【实施时间】 2009-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4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天津市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干部)部门: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2009年度工资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各单位准确掌握新的指标体系、统计报表口径、填报要求及新版软件使用方法,经研究,决定举办天津市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静海宾馆(静海县静文路20号)举办。11月30日上午9:30~11:30报到。
  
  二、参训人员
  
  各有关单位负责工资统计工作的同志。
  
  三、主要内容
  
  (一)部署2010年人事计划工作;
  
  (二)部署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三)统计报表填报培训;
  
  (四)新版统计软件操作培训。
  
  四、培训费用
  
  参会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280元(含住宿费、资料费)。
  
  请于11月26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表反馈市人力社保局(东院)综合计划处。
  
  联系人:柴生培、龙欢
  
  联系电话:23325618、23307843(传真)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邮编:300040
  
  附件:培训班报名表(略)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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