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80号
【颁布时间】 2009-10-14
【实施时间】 2009-10-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6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昌平区110国道辅线南口东大桥施工期间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昌平区110国道辅线南口东大桥将进行桥梁大修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0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昌平区110国道辅线南口东大桥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可绕行温南路、水南路、八达岭高速公路辅路。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