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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字[2009]239号
【颁布时间】 2009-11-18
【实施时间】 2009-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赣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编制,统一部署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王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骆炳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林泽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刘琮市政府副市长
  
  刘建平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曹晓秋市政协副主席、市经贸委主任
  
  幸跃凌市政府秘书长
  
  蓝捷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步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世禄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逸洪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桂兰市监察局局长
  
  彭业明市发改委主任
  
  张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忠市国资委主任
  
  刘卫东市教育局局长
  
  杨雍谨市科技局局长
  
  罗宗祺市商务局局长
  
  谢赣健市交通局局长
  
  赖启华市国土局局长
  
  李国清市矿产资源局局长
  
  谢德强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邓丰市水利局局长
  
  杨文光市农业局局长
  
  李光春市林业局局长
  
  陈仪珍市卫生局局长
  
  陈冠平市环保局局长
  
  胡勇明市统计局局长
  
  郭吉生市国税局局长
  
  乐跃进市地税局局长
  
  李安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钟家伟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谢勇市气象局局长
  
  陈式金市法制办主任
  
  刘桂生市外侨办主任
  
  戴灿明南铁赣州车务段段长
  
  黄林海赣南科学院院长
  
  余唯理赣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朱万玉市发改委副主任
  
  沈兴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仪良市经贸委副主任
  
  曾跃华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彭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兴明、周仪良、曾跃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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