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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济公通[2009]14号
【颁布时间】 2009-10-15
【实施时间】 2009-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7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当日对经十路及相邻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于10月16日在济南市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为确保参加开幕式的各种车辆、人员安全集中疏散,届时对经十路(东起舜华路西至纬十二路)及相邻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6日13时至开幕式结束观众疏散完毕,经十路(东起舜华路西至纬十二路)只允许下列车辆通行:
  
  1.持有第十一届全运会开幕式车证的车辆;
  
  2.持有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核发的全运会专用牌证的车辆;
  
  3.持有济南军区司令部军务部、济南军区联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全运会期间车辆准行证的解放军车辆;
  
  4.担负第十一届全运会开幕式安保执勤任务的公安、武警车辆;
  
  5.公交车辆。
  
  其他车辆禁止在上述路段通行,只允许在上述路段各路口南北方向通行,严禁在路口左转、右转进入经十路。
  
  二、持有第十一届全运会组委会核发的全运会专用车辆牌证但无开幕式车证的车辆,一律在场馆东停车场(奥体东路经十路以东路南)停放。
  
  三、所有参加开幕式的车辆在退场时必须服从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按顺序依次退场。
  
  四、旅游路等相邻道路,将视情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交通信息,合理安排出行,自觉服从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
  
  特此通告。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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