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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办字[2009]107号
【颁布时间】 2009-10-15
【实施时间】 2009-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8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余市政府关于关于江西新余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江西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江西新余经济开发区以新能源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赛维LDK等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高新科技企业落户园区,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具备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各项特性。为进一步推动该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赣府厅字〔2009〕193号),江西新余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江西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区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面积等其他事项不变。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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