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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农发电[2009]81号
【颁布时间】 2009-11-16
【实施时间】 2009-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0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核定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分别自2004年和2006年起,全面开展了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省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机制已基本建立。为确保2010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是国家为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小麦种植面积是实行对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重要依据。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保证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手中的重要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核定数据真实有效,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面积核定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尤其要针对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的层次和环节,于2009年12月10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至日前集中宣传发动,让每一户种粮农民都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折实办法、自报告时间及其重要性,自报告出现漏报少报和虚报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村民委员会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肩负着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的直接责任,为第一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协助监督下,做好本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面积核定工作的监管。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做好部署、检查、督导工作。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村、乡(镇)、县(市、区)要重点对比分析近3年下一层面种粮面积的上报情况,重点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对种粮面积连续增长和增幅较大的区域,省将适时组织工作组进行检查落实。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2010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09年12月10日前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四、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告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乡(镇)政府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县(市、区)政府汇总上报,市政府汇总上报五个层次;分村委会公示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乡(镇)政府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乡(镇)政府必须收集、保存各村委会及乡(镇)两级公示影像资料。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10日,截止日期前由种粮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农民可采取直接法或扣除法计算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
  
  (一)直接法
  
  1.纯播小麦按100%折实报告;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实报告。
  
  2.麦田预留套种行套种其他作物,可按公式“种植带内小麦行数Х0.2/每个种植带间距”的比例计算出折实小麦面积后报告(几种主要间作套种模式及折实参考数据详见附件)。例如麦田套种棉花“三二式”模式,每个种植带1.5米左右,在0.5米左右的畦内种三行小麦,预留套种行,套2行棉花,折实比例是3Х0.2/1.5=40%。
  
  3.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由各市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小麦不再纳入核定范围(但要注意做好群众工作,不要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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