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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淄劳社电[2009]4号
【颁布时间】 2009-11-12
【实施时间】 2009-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2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建设委员会、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总工会关于下发《淄博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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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执法检查阶段(2009年12月11日至2010年1月29日)。各区县(高新区)劳动保障、建设(规土)、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期间,市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区县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是分析总结阶段(2010年1月30日至2010年2月5日)。要对本地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高新区)劳动保障、建设(规土)、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结合实际确定检查方案,充实一线检查人员,认真组织执法检查。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各部门都要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特别是要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区县(高新区)劳动保障、建设(规土)、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建设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查处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逃匿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协助处理因拖欠工资导致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要积极争取工商、监察、司法、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重视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切实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从制度上建立防止拖欠职工工资和及时处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争取从源头上减少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五)认真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和专项检查总结工作。
  
  各区县(高新区)劳动保障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用人单位自查阶段和执法检查阶段有关数据及书面总结等材料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或错报、瞒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电话:0533-2793559 传真:0533-2861170
  
  电子信箱:LD2861170@163.com 联系人:万军滕勇
  
  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建设委员会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总工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2:
  
  淄博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树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韩发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建业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倪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葛泓泉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郭光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处长(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宋超市建设委员会工程科科长
  
  张子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大队长
  
  朱士福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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