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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09]150号
【颁布时间】 2009-10-19
【实施时间】 2009-10-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2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环城生态经济林改造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抚育管护:栽植前树坑先灌水,栽植后立即再灌透水,然后扶正踏实,国槐等大苗剪除侧枝,根据不同树种、不同规格具体确定截干或定干高度,截干后对截面进行涂封(一般用油漆或石蜡,也可进行套袋密封)。确定责任单位,实行责任制管理,对栽植后的苗木加强管理,及时进行扶正、培土、踩实,并适时灌水施肥、松土除草、整形修枝。及时更换或补植死亡缺株苗木,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两年保存率达到98%。
  
  五、投资估算
  
  环城经济林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660万元。其中:
  
  (一)租地费:306万元(第一年101万元,以后4年每年51万元)。其中:租地731亩,每年每亩地租金700元,租赁期5年,5年后按现行地价征收,租地费共256万元;地面附着物补偿费50万元。
  
  (二)苗木费:354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环城经济林改造工程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由市直各单位负责实施,所有绿化任务的地形整理、苗木购置、栽植、养护管理等工作,全部由承担绿化任务的单位具体负责,实行“三包”,包建设、包成活、包管理,一定三年,每年考核一次,三年进行总验收。市园林局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绿化用地的调整落实,并完成绿化用地的租赁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绿化建设资金筹措等工作,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有关部门负责任务落实。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宣传作用,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动员广大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工作。大力倡导认建认养公共绿地和树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参与造林绿化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政策,提高成效。按照《吴忠市财政局、园林局关于加强农村造林工程及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政策,切实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经果林产业基地建设成效。造林苗木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栽植。当年造林成活率必须达到90%以上,第二年经补植保存率达到98%,苗木费按验收的实际保存株数核算。
  
  上桥镇211国道两侧栽植的枣树和板桥乡同心街以西、高速公路以东、秦渠以南片区栽植的高酸苹果根据农民意愿恢复农耕,并在年底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环城经济林2009年产业补偿标准兑付2009年度产业补偿费,通知农户从2010年开始恢复农耕。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实施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操作技术规程和施工要求建设。市园林局要加强对各单位绿化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坚持指导在一线,严把整地关、种苗质量关、栽植关、管护关和验收关,切实加强林木管护水平,确保绿化成果。
  
  (五)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科、市效能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环城生态经济林改造工作的考核验收,严格实行绿化工作一票否决制,对没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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