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银川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银川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我市“普高”工作稳步推进,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8〕6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88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督导〔2009〕21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巩固发展“两基”成果,确保“两基”工作各项指标高于国检标准,巩固教育强县区水平,继续处于全区领先水平。 (二)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确保我市初中阶段在校生年巩固率城市区在98%以上;县(市)区在97%以上;实现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的“普高”基本目标。 (三)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设置职教专业,发展并强化职教骨干特色专业,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使学生能达到实习顶岗要求,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比率。 (四)加强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普通高中专任教师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职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比率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 (五)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工程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使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六)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使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全面提高。 二、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普高”领导小组,由市长王儒贵担任组长,副市长马迎秋、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琦、市教育局局长张晓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刘峰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财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张晓沛同志兼任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刘峰、教育局马小林、财政局杨杰、公安局李俊章同志任副主任。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培训摸底阶段(2009年9月) 对各级建档人员进行“普高”相关指标通识培训。银川市和各县(市)区分别进行建档和相关责任人员培训,深入了解“普高”各项指标要求,统一和规范建档工作。 各县(市)区对“普高”工作进行摸底,为政府决策和全面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0月) (一)完善工作机构、制度。成立银川市“普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成立“普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二)召开动员会议。市政府召开全市“普高”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普高”工作,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普高”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及主要领导对“普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召开“普高”工作动员会议,以此统一行动,迅速、全面开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和媒体要在“普高”工作过程中大力宣传“普高”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普高”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工作及检查整改阶段(三区2009年10月-12月;两县一市2009年10月-2010年6月) (一)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开展“两基”工作自查,认真检查本县(市)区“义教” 普及程度核心指标是否出现下滑,“义教”建档工作是否完备。学校办学条件装备是否达标。“义教”经费在投入、使用和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如在以上方面确有问题存在,各县(市)区要加以整改,使各项指标不低于教育强县区标准。 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自治区“普高”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时间,积极、严肃、认真地在本辖区开展高中阶段适龄人口调查摸底工作,建好适龄人口户口母册,协调并做好县(市)区之间相互取证工作,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努力为“普高”各类档案建立打好基础。在教育经费方面,要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健全“普高”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机制、健全高中阶段学生助学机制。对办学条件及师资水平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切实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各县(市)区工作情况和检查整改结果要在11月中旬汇总上报银川市“普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普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归纳各地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