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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办发[2009]33号
【颁布时间】 2009-11-09
【实施时间】 2009-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6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颁布2009年第二期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信息支持服务,全面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颁布了2009年第二期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网查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信息内容包括本市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消费价格指数、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支情况等数据,全市城镇单位及各行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部分岗位(工种)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以及近年来我市下发的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文件。指导信息对企业合理确定岗位(工种)人员劳动报酬、进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望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推动工作,指导企业充分运用信息资源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不断扩大范围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作质量,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工资集体协议,加强履约检查,提高质量。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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