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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54号
【颁布时间】 2009-11-06
【实施时间】 2009-1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8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2009)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根据 《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韩长赋省长
  
  副组长:
  
  房俐省委常委、秘书长
  
  王守臣副省长
  
  王化文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
  
  成员:
  
  李福升省政府副秘书长
  
  吕岩峰省法院副院长
  
  姜凤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德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兰宏良省信访局局长
  
  肖欣省委财经办主任
  
  李福春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英俊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蔷省监察厅厅长
  
  张晶省民政厅厅长
  
  刘保威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任克军省农委主任
  
  张德新省林业厅厅长
  
  王启业省法制办主任
  
  金德友省林业厅副厅长
  
  崔永河省档案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厅厅长张德新兼任。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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