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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09]122号
【颁布时间】 2009-11-06
【实施时间】 2009-1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成立宜春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促进城乡社区建设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将原市城镇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调整为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颜赣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闵振鹏市民政局局长
  
  宋云波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武园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小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祺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袁剑文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龙成运市发改委调研员
  
  高靖文市财政局副局长
  
  彭长荣市农业局副局长
  
  熊建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曹幸军市交通局副局长
  
  冉旭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洪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乐岗华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韩坚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苏荣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建国市水利局调研员
  
  严时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隆琪市扶贫办副主任
  
  刘德华市供销社副主任
  
  吴施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峰市教育局副局长
  
  易志文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军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张颖市工商局副局长
  
  杜晓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陶敏市体育局副局长
  
  郭海市残联副调研员
  
  刘宏市总工会副主席
  
  吴正团市委副书记
  
  焦静市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乐岗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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