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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09]285号
【颁布时间】 2009-11-05
【实施时间】 2009-1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9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省全面加强对台交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8月份,在全国台商投资总量下降的情况下,全省合同利用台资同比增长140%,实际利用台资同比增长47%(均不含经第三地转投资项目)。同时,全省首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成功设立,我省获准成为第二批开放居民赴台旅游省份,合肥台北实现航班定期直航,马鞍山港、芜湖港、铜陵港获批对台直航。皖台交流合作的升温提速,为加快安徽对外开放步伐,推动全省外向型经济增长,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在皖台合作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省台办再接再厉,抢抓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推动皖台交流和经济合作,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为促进安徽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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