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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坚持改革、推进创新,在服务发展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围绕市委抓党建、促发展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工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新任务、新措施、新课题的调查研究,把握特点规律,坚持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反腐败跨区域合作机制,以有效解决区域性反腐倡廉制度缺失、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途径,推广农村、社区等党风廉政建设的试点经验,不断拓展反腐倡廉服务保障发展的新领域。 七、提升素质、作好表率,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发展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想事、谋事、干事的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要在服务保障发展中起到引领作用,为纪检监察干部作出表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学习,勇于实践,着力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切实增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影响干扰发展环境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处理。深入开展“创新创优,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抓党建、促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我们要在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及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