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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施意见》已经2009年10月8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南昌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目标任务 (一)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以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为宗旨,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由被动反应式向主动预防式转变,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用工监控网,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系和监控平台,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充实基层力量,完善监管体系 (三)划分网格 各县(区)按照街道(乡镇)实际管辖区域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试点将网格划分到社区和村,进一步细化监管。社区以下原则不再划分网格。 (四)落实人员 每个网格要明确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负责。同时,每个网格应落实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要进一步充实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并开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配齐网格工作人员。 (五)建立协管机构。市本级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大队,各县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中队,由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直接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队负责对协管员进行业务管理,协助劳动监察机构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另行增加行政、事业编制。 (六)建立市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和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和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合署办公,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维权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进行统一调度。县(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的建设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设立劳动保障维权窗口。 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维权窗口)工作人员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内部调剂,不另行增加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三、建立用工信息数据库,搭建网络监控平台 (七)采集信息,建立数据库。在整合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民政、质量技术监督、统计等部门所掌握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的基础上,由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深入到所辖网格内每个用人单位,以“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形成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库。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要保证全面采集,客观反映,定期更新,加强数据比对和分析工作。 (八)开发监察管理系统,搭建网络监控平台 在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发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把用人单位、监察机构、监察案件管理等要素有机地融为一体,与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在全市实现市、县、街道(乡镇)三级联网。 系统软件开发以软件外包形式,向有实力的软件研发公司招标。软件开发费用纳入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中统筹考虑。 四、突出重点要点,稳步扎实推进 (九)建立制度 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全市两网化管理考核考评制度、动态监控制度、信息采集制度、达标验收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专(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做到按级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