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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浙价检[2009]264号
【颁布时间】 2009-10-27
【实施时间】 2009-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45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接上页]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严肃查处旅游行业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依托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了解、掌握行业发展现状,做好行业动员,积极配合整治行动。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诚信意识,弘扬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倡导明码实价、诚信兴商,积极探索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的长效机制。
  
  附件:1.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表
  
  2.游览参观点内的交通运输服务项目价格表
  
  3.免费开放的游览参观点及免费开放时间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景点
  
  名称
  
  景点管理单位性质
  
  门票价格
  
  (元/人)
  
  游览人数(万人)
  
  收支管
  
  理方式
  
  门票价格管理权限
  
  是否听证
  
  上级行政
  
  主管单位
  
  员工人数(人)
  
  景点
  
  等级
  
  团体优
  
  惠折扣
  
  
  
  淡季
  
  旺季
  
  
  
  
  
  
  
  
  
  
  
  
  
  
  
  
  
  
  
  
  
  
  
  
  
  
  
  
  
  
  
  
  
  
  
  
  
  
  
  
  
  
  
  
  
  
  
  
  
  
  
  
  
  
  
  
  
  
  
  
  
  
  
  
  
  
  
  
  
  
  
  
  
  
  
  
  
  
  
  
  
  
  
  
  
  
  
  
  
  
  
  
  
  
  
  
  
  
  
  
  
  
  
  
  
  
  
  
  
  
  
  
  
  
  
  
  
  
  
  
  
  
  
  
  
  
  
  
  
  
  
  
  
  
  
  
  
  
  
  
  
  
  
  
  
  
  
  
  
  
  
  
  
  
  
  
  
  
  
  
  
  
  
  
  
  
  
  
  
  
  
  
  
  
  
  
  
  
  
  
  
  
  
  
  
  
  
  
  
  
  
  
  
  
  
  
  
  
  
  
  
  
  
  
  
  
  
  
  
  
  
  
  
  
  
  
  
  
  
  
  
  
  
  
  
  
  
  
  
  
  
  
  
  
  
  
  
  
  
  
  
  
  
  
  
  
  
  
  
  
  
  
  
  
  
  
  
  
  
  
  
  
  
  注:“收支管理方式”指游览参观点门票收支采用“收支两条线”、“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两者兼有的混合方式,或者其他管理方式;“景点管理单位性质”是指游览参观点是事业、企业、上市公司或其他性质;“门票价格管理权限”填写该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定价权限;“景点等级”填写A级或国家级、省级风景区等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等级;“团体优惠折扣”填写给予团体购票的优惠幅度;本表有关情况填写不下或情况特殊的,可另行制表或文字说明。
  
  附件2
  
  游览参观点内的交通运输服务项目价格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景点名称或服务名称
  
  价格形式
  
  理由
  
  
  
  
  
  
  
  
  
  
  
  
  
  
  
  
  
  
  
  
  
  
  
  
  
  
  
  
  
  
  
  
  
  
  
  
  
  
  
  
  
  
  
  
  
  
  
  
  
  
  
  
  
  
  
  
  
  
  
  
  
  
  
  
  
  
  
  
  
  
  
  
  
  
  
  
  
  
  
  
  
  
  
  
  
  
  
  
  
  
  
  
  
  
  
  
  
  
  
  
  
  
  
  
  
  
  
  
  
  
  
  
  
  
  
  
  
  
  
  
  
  
  
  
  
  
  
  
  
  
  
  说明:“景点名称”应填写全称;“服务名称”为景点内交通运输服务项目的名称,应填写景点名称和服务项目全称;“价格形式”填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理由”应根据国家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这次整顿规范工作要求填写。
  
  附件3
  
  免费开放的游览参观点及免费开放时间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景点名称
  
  免费开
  
  放时间
  
  实行低票价情况
  
  
  
  低票价前门票
  
  低票价后门票
  
  拟免费时间
  
  
  
  
  
  
  
  
  
  
  
  
  
  
  
  
  
  
  
  
  
  
  
  
  
  
  
  
  
  
  
  
  
  
  
  
  
  
  
  
  
  
  
  
  
  
  
  
  
  
  
  
  
  
  
  
  
  
  
  
  
  
  
  
  
  
  
  
  
  
  
  
  
  
  
  
  
  
  
  
  
  
  
  
  
  
  
  
  
  
  
  
  
  
  
  
  
  
  
  
  
  
  
  
  
  
  
  
  
  
  
  
  
  
  
  
  
  
  
  
  
  
  
  
  
  
  
  
  
  
  
  
  
  
  
  
  
  
  
  
  
  
  
  
  
  
  
  
  
  
  
  
  
  
  
  
  
  
  
  
  
  
  
  
  
  
  
  
  
  
  
  
  
  
  
  
  
  
  
  
  
  
  
  
  
  
  
  
  
  
  
  
  
  
  
  
  
  
  
  
  
  
  
  
  
  
  
  
  
  
  
  说明:已实行免费开放的景点,请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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