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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财会处 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管理、核算市直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挂帐。 (六)人事老干部处 负责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政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