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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9]81号
【颁布时间】 2009-10-28
【实施时间】 2009-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45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五)体育经济和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全市体育经济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管理;负责全市体育产业统计、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指导协调社会体育产业的发展;依法监管体育市场,规范管理本市体育经营活动,对体育经营的从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与考核认证;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软环境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局系统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和机关党总支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7名(含纪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各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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