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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9]210号
【颁布时间】 2009-10-28
【实施时间】 2009-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46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铁路枢纽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纪要的通知

[接上页]

  3.征拆资金不到位问题。市统征办尽快协调省统征办明确征拆补偿标准,争取尽快上报省政府给予批复执行。同时各县区抓紧做好土地丈量登记上报工作,制定征拆资金计划,月底前上报省统征办。对于急需开工建设的关键工程,可预支一部分征拆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开工。
  
  4.电力设施迁改施工问题。由铁路部门与市供电局联系具体迁改事宜,市供电局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尽快落实电力迁改事宜。
  
  5.征拆过程中的“三抢”问题。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三抢”问题,要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凡是10月15日之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各种违法建设,均不予认可,不予补偿。
  
  6.关于阻工问题。由各县区和市国资委负责,做好群众和企业思想工作,防止阻工现象发生,如发生阻工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铁路用地红线确定问题。铁路局尽快将铁路枢纽设计方案和铁路用地确定后,及时送达各有关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方案一旦确定,原则不能轻易变更,以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损失。
  
  8.有关企业搬迁及征地拆迁等有关问题。关于市属有关企业搬迁工作,原则同意搬迁与改造、重组与提升相结合的整体搬迁思路,由市政府成立国有企业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协调负责搬迁整体工作,具体由市国资委承办,搬迁选址方案要尽快确定,安宁区政府给予支持;枢纽工程建设涉及59处主要交通道路的迁改问题,由市交通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县区负责,尽快衔接落实迁改方案;铁路枢纽工程涉及征地拆迁工作,由铁路施工部门与所在县区政府签订征拆协议,所在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参会人员名单:
  
  吴继德姚国庆吴云天闻长利牛向东高世勤米琳万里张永财王有伟段迎存石春生潘恩杨立岭刘克勤李元生韩德强颜为英鲁北军张祥生袁建平张国一席飞跃徐大武钱承文辛秀先李宗海李新泉魏肖克王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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