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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9-11-04
【实施时间】 2009-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50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钟世鑫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接上页]

  四、向钟世鑫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他始终继承和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从不追求物质享受,从不为名利患得患失,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任何私利,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秉公执法,清廉如水。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像钟世鑫同志那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开展向钟世鑫同志学习的活动,纳入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之中,把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务求实效。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钟世鑫同志的先进事迹,迅速在全省法院掀起向钟世鑫同志学习的热潮,弘扬正气,树立典型,用英雄的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 以更加振奋的精神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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