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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09年第52号
【颁布时间】 2009-12-07
【实施时间】 2009-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56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交通运输部公告2009年第52号――关于发布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的公告

[接上页]

  2015年建造日期周年日或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以较早者为准
  
  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
  
  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
  
  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设有不用于装油且延伸至整个货油舱长度的双壳体处所但不满足防污染双壳结构要求的
  
  2015年建造日期周年日或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以较早者为准
  
  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
  
  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
  
  
  
  仅设有专用压载舱及保护位置,并通过中国船级社《现有油船状况评估计划(CAS)检验指南(2008)》要求的法定附加检验的
  
  2015年建造日期周年日或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以较早者为准
  
  不适用
  
  不适用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
  
  2011年建造日期周年日
  
  2015年建造日期周年日或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以较早者为准
  
  建造日期后的26周年
  
  
  
  注: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自2015年1月1日起,600载重吨及以上不满足防污染双壳结构要求的国内航行油轮,不得载运重质货油在渤海海域、京杭运河航行、停泊和作业。三峡库区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国内航行油轮、油驳,还应遵守《关于发布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的公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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