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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要继续抓好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督促基金会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公益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积极探索公益慈善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组织信息公开的机制和方式,不断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负责人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好“会员日”、“民主议政日”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的作用。规范新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合作活动,探索实施社会团体重大活动事先报告制度。同时要建立有效、广泛的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等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形成信息公开的主阵地。 各地指导小组要抓住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把健全完善六项制度作为当前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广大新社会组织普遍关心的问题入手,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切实抓好制度完善,认真做好制度落实,努力实现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深入基层,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帮助新社会组织解决制度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要抓好典型示范,不断总结新经验,以点带面,把新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引向深入。 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指导小组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