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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2010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国别配额)分别为26250吨和473吨。该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别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以及有关材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国家商务部授权机构(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下同)提交国别配额申请(含加工贸易)。 《羊毛、毛条国别配额申请表》可到国家商务部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国家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复印)。《申请表》中进口合同原产地栏仅限填注新西兰。 二、2010年9月30日前羊毛、毛条国别配额分别按以下方式申领: 羊毛。有实绩申请者(指持有2009年羊毛国别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累计申领的羊毛国别配额数量不超过2009年同一贸易方式国别配额项下进口数量。 毛条。有实绩申请者(指持有2009年毛条全球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累计申领的毛条国别配额数量不超过2009年同一贸易方式下的全球关税配额进口数量的20%,同时每个申请者毛条可申领总量不超过50吨。 当国别配额发放数量累计达到2010年羊毛、毛条国别配额总量时,国家商务部授权机构停止接受申请者申请。 三、2010年9月30日后,如国别配额未申领完毕,上述有实绩申请者已完成第二条规定的进口数量,经国家商务部核准后可继续申请国别配额。经国家商务部核准的其他申请者(指持有2009年羊毛或毛条全球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但无国别配额,或新建成投产,且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国别配额。 四、国别配额证明使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但配额证备注栏中须明确标注“新西兰羊毛、毛条国别配额”。配额证面显示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 五、国别配额持有者进口时,应据实向海关申报进口羊毛的洗净(公定)数量,并提交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经海关审核确认并符合《中新自贸协定》有关规定的,可适用《中新自贸协定》协定税率;若不符合《中新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则适用最惠国税率或普通税率。 六、国别配额申请条件、程序,配额证有效期、延期、退回、核销及有关罚则等按照《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72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 企业名称: 申请品种:□羊毛□毛条 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本次申请数量(吨): 当年已申领到一般贸易(或加工贸易)羊毛(或毛条)国别配额累计数量(吨): 申请企业种类: □上年有进口实绩□上年无进口实绩 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性质: □国有□股份制□民营□外商投资 企业类型: □生产企业□贸易企业 联系电话: 企业羊毛 制品生产能力 产品名称: 2009年企业羊毛制品销售额(万元): 2009年产量: 2010年进口羊毛、毛条需求量(吨): 以下由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09年羊毛(毛条) 国别配额执行情况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配额 已申领到数量(吨):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实际进口量(吨): 2010年羊毛(毛条) 国别配额执行情况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配额 已申领到数量(吨):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实际进口量(吨): 进口合同 进口商: 进口商海关编码: 合同号: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合同数量(吨): 签约日期: 报关口岸: 装船期: 原产地:新西兰 贸易国(地区): 合同单价: 合同总值: 总值折美元: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基本信息和配额申领数量□ 是□ 否 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填制说明:1、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分别填写申请。2、实际进口量:指当年关税配额进口报关单按期交到授权机构累计进口数量(当年12月31日前装船离港,于次年2月底前进口报关计入当年实际进口量)。3、已申领到数量:指当年从授权机构申领到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累计。4、进口合同原产地栏仅能填写新西兰。 附件2: 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序号 商品 类别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1 羊毛 51011100 未梳的含脂剪羊毛 51011900 未梳的其他含脂羊毛 51012100 未梳的脱脂剪羊毛(未碳化) 51012900 未梳的其他脱脂羊毛(未碳化) 51013000 未梳碳化羊毛 51031010 羊毛落毛 2 毛条 51051000 粗梳羊毛 51052100 精梳羊毛片毛 51052900 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