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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98号
【颁布时间】 2009-11-30
【实施时间】 2009-1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58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98号――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2010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国别配额)分别为26250吨和473吨。该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别配额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者凭羊毛、毛条进口合同以及有关材料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国家商务部授权机构(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下同)提交国别配额申请(含加工贸易)。
  
  《羊毛、毛条国别配额申请表》可到国家商务部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国家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复印)。《申请表》中进口合同原产地栏仅限填注新西兰。
  
  二、2010年9月30日前羊毛、毛条国别配额分别按以下方式申领:
  
  羊毛。有实绩申请者(指持有2009年羊毛国别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累计申领的羊毛国别配额数量不超过2009年同一贸易方式国别配额项下进口数量。
  
  毛条。有实绩申请者(指持有2009年毛条全球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累计申领的毛条国别配额数量不超过2009年同一贸易方式下的全球关税配额进口数量的20%,同时每个申请者毛条可申领总量不超过50吨。
  
  当国别配额发放数量累计达到2010年羊毛、毛条国别配额总量时,国家商务部授权机构停止接受申请者申请。
  
  三、2010年9月30日后,如国别配额未申领完毕,上述有实绩申请者已完成第二条规定的进口数量,经国家商务部核准后可继续申请国别配额。经国家商务部核准的其他申请者(指持有2009年羊毛或毛条全球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但无国别配额,或新建成投产,且羊毛、毛条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国别配额。
  
  四、国别配额证明使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但配额证备注栏中须明确标注“新西兰羊毛、毛条国别配额”。配额证面显示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
  
  五、国别配额持有者进口时,应据实向海关申报进口羊毛的洗净(公定)数量,并提交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经海关审核确认并符合《中新自贸协定》有关规定的,可适用《中新自贸协定》协定税率;若不符合《中新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则适用最惠国税率或普通税率。
  
  六、国别配额申请条件、程序,配额证有效期、延期、退回、核销及有关罚则等按照《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72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羊毛、毛条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
  
  
  
  
  
  企业名称:
  
  
  
  申请品种:□羊毛□毛条
  
  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本次申请数量(吨):
  
  当年已申领到一般贸易(或加工贸易)羊毛(或毛条)国别配额累计数量(吨):
  
  
  
  申请企业种类: □上年有进口实绩□上年无进口实绩
  
  
  
  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性质:
  
  □国有□股份制□民营□外商投资
  
  
  
  企业类型:
  
  □生产企业□贸易企业
  
  联系电话:
  
  
  
  企业羊毛
  
  制品生产能力
  
  产品名称:
  
  2009年企业羊毛制品销售额(万元):
  
  
  
  2009年产量:
  
  2010年进口羊毛、毛条需求量(吨):
  
  
  
  以下由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09年羊毛(毛条)
  
  国别配额执行情况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配额
  
  已申领到数量(吨):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实际进口量(吨):
  
  
  
  2010年羊毛(毛条)
  
  国别配额执行情况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配额
  
  已申领到数量(吨):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实际进口量(吨):
  
  
  
  进口合同
  
  
  
  进口商:
  
  进口商海关编码:
  
  
  
  合同号: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合同数量(吨):
  
  签约日期:
  
  报关口岸:
  
  
  
  装船期:
  
  原产地:新西兰
  
  贸易国(地区):
  
  
  
  合同单价:
  
  合同总值:
  
  总值折美元: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基本信息和配额申领数量□ 是□ 否
  
  
  
  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填制说明:1、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分别填写申请。2、实际进口量:指当年关税配额进口报关单按期交到授权机构累计进口数量(当年12月31日前装船离港,于次年2月底前进口报关计入当年实际进口量)。3、已申领到数量:指当年从授权机构申领到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累计。4、进口合同原产地栏仅能填写新西兰。
  
  附件2:
  
  2010年羊毛、毛条进口税目表
  
  
  
  
  
  序号
  
  商品
  
  类别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1
  
  
  
  羊毛
  
  51011100
  
  未梳的含脂剪羊毛
  
  
  
  51011900
  
  未梳的其他含脂羊毛
  
  
  
  51012100
  
  未梳的脱脂剪羊毛(未碳化)
  
  
  
  51012900
  
  未梳的其他脱脂羊毛(未碳化)
  
  
  
  51013000
  
  未梳碳化羊毛
  
  
  
  51031010
  
  羊毛落毛
  
  
  
  2
  
  
  
  毛条
  
  51051000
  
  粗梳羊毛
  
  
  
  51052100
  
  精梳羊毛片毛
  
  
  
  51052900
  
  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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