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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标准定额(设计、建管、科研、科教)处及有关单位: 为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现状,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化条例》制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要求 拟对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机构、法规制度、编制管理、实施监督、技术支撑以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调查。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标准定额(设计、建管、科研、科教)处及有关单位按照附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情况,其中有关规定性文件尽量提供原件。提供的情况应准确,尚不能提供的应注明“无相关情况”。 二、报送时间 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标准定额(设计、建管、科研、科教)处及有关单位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情况报告”及其电子文件和相关材料,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司。 三、联系人 吴路阳电话:010-58933043邮箱:wuly@mail.cin.gov.cn 李大伟电话:010-58934348邮箱:lidawei@mail.cin.gov.cn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