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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9-04-10
【实施时间】 2009-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5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第二组将于2009年4月15、16日将到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需立即开展迎检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周家斌副市长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润斌将于4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时,在市政府1号楼15楼会议室召开迎检工作布置会,届时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
  
  二、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具体安排的通知》(建办标函[2009]288号)和《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细则》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相应提供材料及填写《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自查项目表》,于4月13日上午带到迎检工作布置会上,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uobin767@yahoo.com.cn。
  
  三、附件请通过南宁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njs.gov.cn)通知公告栏或邮箱(nnjwkxjsk@126.com,密码nnjwkxjsk)下载,各单位需填写的表格请对应查找以各单位命名的文件夹。
  
  联系人及电话:唐绍东,5521515、13507711318
  
  罗 缤,5521536、13878159767
  
  附:1、《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具体安排的通知》(建办标函[2009]288号)(略)
  
  2、《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细则》(略)
  
  3、《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自查项目表》(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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