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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科推字[2009]94号
【颁布时间】 2009-11-24
【实施时间】 2009-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60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召开林业科技推广计划项目验收会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龙江、吉林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做好到期林业科技推广计划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科推字[2009]22号)和《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到期项目现场查定(第二批)工作的通知》(科推字[2009]82号)要求,各地对安排在第二批进行验收的项目已进行了现场查定,并做了验收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经研究,我司定于2009年12月4-5日在北京召开项目验收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请按照项目验收分组表(详见附表),组织好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参会。参会人员包括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推广工作的负责人1人,每个项目组参会人员不超过2人。
  
  二、会议采取集中验收的方式分组进行,每个项目进行多媒体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及合同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合同执行总体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方式、项目的示范效果以及取得的效益、应用前景等。汇报时间10分钟。
  
  三、对每个项目将进行量化打分,12月5日下午集中开会,公布评审结果并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总结,各单位负责推广的同志参加。
  
  四、验收材料的准备。每个项目须填写《国家林业局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一式七份,包括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现场查定意见、技术推广相关应用证明等)。
  
  五、具体要求:
  
  (一)会议时间:
  
  2009年12月4-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009年12月3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国际竹藤网络大厦16层报告厅
  
  (三)报到时间:所有项目务必于12月3日前将验收材料交到会务组。
  
  联系人:佟金权(科技司)84238788
  
  宋红竹(科技司)84238706
  
  附件: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验收分组表(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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