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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 为深入推进海事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部海事局决定在全国海事系统范围内开展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海事文化软实力建设,通过海事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和推广传播,在海事队伍中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为海事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主要目的 (一)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集中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提炼海事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表达形式,为海事核心价值观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海事核心价值观建设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海事职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将个人的发展与事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三)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把握海事工作的特征和时代要求,激发海事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 三、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四、活动形式 (一)由各省级地方海事机构和各直属海事局组织本单位的职工开展讨论活动。 (二)在部海事局内、外网设立“海事核心价值观”专栏,面向全社会征集关于海事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三)由《中国海事》、《海事研究》开辟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专栏,面向全国海事系统征集关于海事核心价值观的文章。 五、相关要求 (一)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围绕海事工作的使命、责任、服务和形象等方面内容,通过部海事局网站、《中国海事》、《海事研究》杂志专栏等途径,对海事核心价值观展开讨论,并提出表述方式。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征集到的职工意见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部海事局党工部。 (二)部海事局在海事文化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已初步提出了海事核心理念,并对海事工作的使命、宗旨、发展愿景、发展理念和海事精神进行了理论阐述(具体内容见附件)。各单位可以此内容作为开展大讨论活动的参考,并结合大讨论活动成果,对海事核心理念的内容进行修改。 (三)部海事局将在这次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初步归纳提炼出海事核心价值观的表述方式,并以适当形式再次面向全国海事系统征求意见。 (四)为保证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信息沟通顺畅,请各单位明确本单位开展大讨论活动的主管部门和联系人,并报部海事局党工部。 联系人:宋永强、刘政; 电话:010-65292575、65292693传真:010-65292695 附件:海事核心理念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海事核心理念 一、中国海事使命:保障水上安全 维护国家主权 实现卓越服务 海事使命是海事管理机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海事管理机构肩负的最大责任,是其存在的最根本目的,深层次地反映了海事管理机构的任务和目标。 保障水上安全:水上安全包括水上交通安全和水上环境安全。海事管理机构通过行使国家赋予的水上安全监管职能,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清洁,这是海事管理机构存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集中概括了海事机构的基本任务和使命。 维护国家主权:经授权,中国海事局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海事事务,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承担国际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外代表国家行使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权,依法维护国家主权,主要包括水上巡航执法、防治船舶污染、审批外国籍船舶进入我国水域、发布航行通(警)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海员证书认可和保护海员的权益、航标测绘和港口航道图出版、海上搜救及事故调查等内容。 实现卓越服务: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承担国家水上安全监管职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具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属性。海事管理机构必须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有效的监管、优质的服务,全面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中国海事宗旨:更安全 更清洁 更便捷 海事宗旨是海事管理机构向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它告诉人们海事对内、对外所承担的义务,从而体现出海事存在的价值。“更安全、更清洁、更便捷”强调了海事管理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彰显了存在的价值和奋斗的目标, 体现了海事人勇于超越自我、不断追求卓越的时代精神, 同时也是海事管理机构向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