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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9]48号
【颁布时间】 2009-04-10
【实施时间】 2009-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6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向全市外贸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活动安排
  
  开展向全市外贸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活动准备(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工作小组、培训工作人员等。
  
  第二阶段:集中启动(4月中旬)
  
  4月13日上午举行活动启动仪式,发布活动内容,赠送外贸政策汇编,兑现出口信用保险出险理赔,公布享受“先退税、后核销”出口退税政策企业名单。同时在《常州日报》刊发“送政策、送服务”的政策措施、重点外贸企业名单、联系服务责任人和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开市和辖市区外经贸、国税、海关、国检、外管等部门和单位业务“直通车”联系电话。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4月中旬至6月底)
  
  按照活动方案,市有关部门集中走访全市去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257家重点外贸企业,培训500家外贸企业,全面落实“送政策、送服务、促发展”各项服务举措。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
  
  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各部门、单位“送政策、送服务”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外贸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长效服务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向全市外贸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外经贸、口岸办、劳动保障、国税、海关、国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市政府韩九云副市长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薛建南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局长潘冬铃、市口岸办主任兼外经贸局副局长沈全荣为副组长;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沈全荣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日常协调联络。同时设立六个业务工作组,分别由市外经贸局、海关和国检局各负责两个业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市外经贸局、口岸办、劳动保障、国税、海关、国检等部门派员参加,负责分片深入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各辖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活动方案,深入发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抓好活动方案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力确保今年我市外贸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向全市外贸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公仆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在“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知企情,排企忧,解企难。
  
  (二)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发动,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建立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注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日常管理,妥善协调部门间工作,形成“群策群力,协作共进”的服务企业良好氛围。同时,组织全方位宣传报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途径,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政策,加快调整与转型,增强“应对危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信心。
  
  (三)务求实效。开展向外贸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避免形式主义。既要把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进企业,又要带回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既要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又要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既要宣传好优惠政策、惠企举措,又要不折不扣兑现优惠政策,创新服务举措;既要帮助企业认清形势、辩明方向、增强信心,又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使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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