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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09]206号
【颁布时间】 2009-04-09
【实施时间】 2009-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7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公共汽车205线泌冲长青墓园班车票价的批复

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定公共汽车205线泌冲长青墓园班车票价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市交委《关于开行公共汽车205线泌冲长青墓园班车的批复》(穗客管函〔2009〕66号)批准开设,现核定公共汽车205线泌冲长青墓园班车(站南路至泌冲长青墓园,不设中途站)票价标准为空调车4元/人次,非空调车3元/人次。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九年四月九日

  
  联系电话:8619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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