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川经函[2009]387号
【颁布时间】 2009-04-09
【实施时间】 2009-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推荐广元市青川县唐家河野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石河”牌蜂产品参加“四川省著名商标”评审的函

省工商局:
  
  广元市青川县唐家河野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主要从事蜜蜂养殖和蜂蜜加工、销售。公司占地8亩,固定资产原值52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680万元,实现利税120万元。该企业通过了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QS”认证。该企业拥有的“红石河”注册商标2006年被认定为“广元市知名商标”。原蜜生产基地被四川省畜牧食品局认定为“无公害蜂产品基地”,“红石河”牌蜂产品被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认定为“无公害蜂产品”。
  
  该企业在全国五省十九个地、市、州建有销售网络,2006年销售额440余万元,2007年销售额460余万元,2008年销售额680万元。“5.12”地震以后,广元市和青川县两级政府大力发展唐家河生态旅游。唐家河保护区目前正在加强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保护区知名度不断提高,外来游客将会逐年增多,“红石河”牌蜂产品的销量还将大大增加。2008年8月,该企业新征土地6亩实施扩能技改。预计到2010年基地养蜂突破1万箱,年加工销售蜂产品超过500吨,销售收入将超过1000万元。 “红石河”牌蜂产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中排名第三。
  
  为了促进工业品牌建设,提高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特推荐广元市青川县唐家河野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石河”牌蜂产品参加“四川省著名商标”的评审,敬请贵局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
  
  
二○○九年四月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