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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9]50号
【颁布时间】 2009-04-09
【实施时间】 2009-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7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省实现8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积极做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
  
  抓住国家实施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政策机遇,努力扩大农民工就业机会。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贫困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大对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两后生”(初中和高中毕业后未升学、未就业的学生)的培训力度。通过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安排一定比例财政扶贫资金用于“雨露计划”培训项目,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和延长培训期限,增强受训人员的稳定就业能力。“阳光工程”、“春风行动”也要重点向贫困农民倾斜。县(市)政府也要增加培训资金投入,以确保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全年计划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2万人,实现农民劳务经济收入人均达到1500元以上。各级人保部门要加强对参训贫困学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与指导,认真落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政策,要帮助贫困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共同做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就业工作。
  
  (五)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
  
  各地要依托当地资源条件,认真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区域优势,积极发展以种植业、养殖业为重点的特色产业,优化品种结构,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要打破贫困地区传统农业束缚,适当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投入比例,因地制宜,发展防灾避灾产业。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引导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农产品加工基地,推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区域性专业化生产,使贫困农户有一个稳定增收的产业和项目,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能力。扶贫到户贴息贷款要重点用于扶持生产基地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贴息贷款全部用于支持带动力强的产业化扶贫企业。产业扶贫要与科技扶贫相结合,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投入,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化、组织化程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08年,在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超额完成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共实现12.2万人脱贫。今年,省政府将再实现8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作为着力解决的民生实事之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重点推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责任,摆上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建立和落实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制,逐级分解脱贫目标和任务,将任务、措施落实到人,限期完成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发挥部门优势作用,政策措施向贫困地区倾斜;各级相关扶贫工作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将工作重心下沉到村,扎实推进工作。
  
  (二)密切配合合力攻坚。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着力推进专项扶贫计划与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有机结合。县级政府要加强资源整合,按照“渠道不变、投向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集中扶贫专项资金、各类支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重点村的支持和倾斜,推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落实,特别要对其中的59个“三个确保”贫困村加大投入,保证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贫困村脱贫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督导科学管理。
  
  各地要按照当地扶贫开发规划,确定实施整村推进规划的重点村扶贫建设项目,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同时,及时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抓好建设项目后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续管理,巩固扶贫成果。各县(市)要结合绩效考评及时对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和整村推进规划完成情况组织验收。省里将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各地各部门要按省下达的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计划,提出本地本部门分解落实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1.2009年吉林省实现8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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