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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宁虹雯(龙华区区长) 韩云秋(琼山区区长) 李 杰(美兰区区长) 郭志伟(市发改局副局长) 陈 力(市财政局副局长) 祁 昀(市人劳保局副局长) 陈成章(市编办副主任) 伍树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王涯燕(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经民(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徐春明(市纪委派驻第五组组长) 黄运宁(桂林洋农场场长) 黄 镇(三江农场场长) 邹存柏(红明农场场长) 李明跃(东昌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涯燕兼任,市发改、教育、财政、人劳、编办、国土、审计、纪委五组等部门及省农垦总局教育局和龙华、琼山、美兰区政府派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各区成立区移交接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由区教育、财政、人劳、编办、国土、审计等部门及移交农场学校派员组成。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开展对移交学校的人员、资产、经费等基础数据的核查工作,并造册登记。此项工作由省农垦总局教育局负责,并在正式开展移交之前完成。 2、开展全面交接工作,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交接工作,8月底前基本完成。 3、学校移交后,我市向省编办申报应增加的教职工编制数,并与省财政厅做好经费核拨等对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将农垦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是我省促进海南农垦和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互相配合,紧密协作,共同推进。 (二)各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细致做好移交学校人员、资产、经费等基础数据的核实对接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移交人员等数据,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市移交接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30 日前向市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移交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农垦总局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接收农垦中小学校责任分解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