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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9-04-09
【实施时间】 2009-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8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九日

  
  
宝鸡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为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纪委《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我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运用网络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成行政管理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是建成市行政服务中心驻厅窗口电子监察系统,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纳入监管,做到实时在线监控、预警纠错、开展绩效评估和提供信息服务,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强化事项办理的程序化、法规化;远期目标是将监察对象从行政审批业务扩大至行政执法、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上级督办等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其范围将覆盖各县区,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和规范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驻厅各单位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围绕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环节,对审批项目、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及有关依据进行清理和规范,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全面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此项工作200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制订技术方案。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具体制订数据采集和系统设备配置技术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此项工作2009 年 7月底前完成。
  
  (三)建设基础平台。主要包括网络平台建设、部门硬件投入、现有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与信息采编系统等。
  
  一是2009年6月底前完成驻厅各单位的联网、改造和升级,建立统一、规范、互通的网络平台。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落实网络软件、硬件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2009年10 月底前建立电子监察平台。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完成电子监察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配置,完成数据采集接口模块的部署,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完成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联网接入工作,电子监察系统开始试运行。
  
  (四)设置视频监控。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事现场设置视频监控,对窗口日常办公情景进行现场监控并录像,通过网络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实现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情况和办事效率的有效监督。
  
  (五)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并投入使用。2009年底前完成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联网接入工作,对系统管理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各单位实时输送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基本实现对各单位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的在线监察。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监察局负责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制订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实时在线监察,分析汇总上报监察情况。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系统建设技术层面实施的组织工作,包括系统设备配置、运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制订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等;负责制订驻厅单位行政审批系统整合方案,形成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并做好与市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经费的审核支付工作,落实建设资金。
  
  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级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根据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要求建设本单位系统接口,并按要求报送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有关审批数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行政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切实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把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开展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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