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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办[2009]8号
【颁布时间】 2009-04-03
【实施时间】 2009-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65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教委系统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七)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
  
  各单位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和宣传员有关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其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
  
  计划生育岗位空缺的单位要及时增补,未参加过上岗培训的计划生育干部要尽快安排参加市计生委培训中心组织的上岗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积极推进学习考察制度,加强干部的交流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八)加强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督察、检查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验收、调研、总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验收和总结,履行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的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新贡献。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市教委将酌情适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评比和表彰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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