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注[2009]688号
【颁布时间】 2009-10-15
【实施时间】 2009-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04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通脉强肾酒等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接上页]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恶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头痛伴呕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