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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和《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布201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201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尿素330万吨。 凡获得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自2010年1月1日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持有国营贸易配额的单位必须委托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不得委托非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国营贸易”,非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非国营贸易”。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2010年化肥关税配额分配(地方企业非国营贸易) 2010年化肥关税配额分配(地方企业国营贸易) (略) 2010年化肥关税配额分配(中央企业国营贸易) 2010年化肥关税配额分配(中央企业非国营贸易) 附件: 2010年化肥关税配额分配(地方企业非国营贸易) 单位:万吨 地方 企业名称 分 配 量 磷酸二铵 复合肥 尿素 总 计 51 52 14.1 北京 东方化肥有限公司 0.1 0.7 0.2 美盛农资(北京)有限公司 0.1 河北 秦皇岛北方化肥配送有限公司 1 0.7 0.1 河南 河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裕德科贸有限公司 0.1 0.1 0.1 辽宁 辽宁汇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01 江苏 连云港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0.7 连云港中农农资有限公司 0.7 浙江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0.1 1.7 0.1 山东 烟台华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1 众德肥料(烟台)有限公司 5 1.4 0.1 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4 0.4 0.1 安徽 安徽省徽商集团化轻股份有限公司 0.1 0.2 福建 福建省漳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0.7 福建省龙岩市农资公司 0.6 福建省龙得宝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0.2 福建中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0.2 广东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0.1 0.1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广州公司 0.2 厦门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0.1 1.5 0.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0.2 厦门市健鹏农资有限公司 1 0.1 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 0.9 0.1 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6 深圳市寰通农产品有限公司 0.3 深圳市奥康德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0.6 深圳市种子种苗有限公司 0.1 0.1 深圳 深圳市永骏实业有限公司 0.8 深圳市龙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0.7 0.4 深圳市华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1 0.1 深圳市冠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0.2 0.1 深圳市科朗现代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0.1 海南 海南省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3.5 1.4 海南文昌燃化农资贸易有限公司 0.6 海南三亚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0.7 0.2 海南华海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4 0.9 0.1 海南万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0.4 0.1 海南中通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4 0.5 湖北 黄冈市天绿贸易有限公司 0.1 荆州市兴新农业有限公司 0.1 湖北省凯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1 1.4 0.1 陕西 陕西盛农农资有限公司 1 0.7 0.1 陕西弘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0.1 1.1 0.1 陕西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1 0.7 山西 山西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 青岛 青岛法玛农业有限公司 0.05 青岛农资实业有限公司 0.1 0.1 0.1 四川 成都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0.7 广西 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8 0.1 广西新胜利农业生效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1.1 吉林 吉林精进进出口有限公司 0.1 白山市对外贸易公司 0.2 吉林 延边海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0.1 0.1 0.1 二连市索仑边贸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0.7 0.3 二连浩特丰华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0.5 0.3 满洲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0.5 0.4 0.2 满洲里润隆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2 0.1 内蒙古奕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0.2 0.1 内蒙古 满洲里恒利对外贸易公司 0.1 0.1 满洲里凯明化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