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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安监管规划字[2009]386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0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如期完成“金安”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安监局:
  
  最近,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金安”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全国必须完成项目初步验收的工作目标,对于未完成的省份,国家安监总局将进行点名批评,并要省局主要领导到北京向国家安监总局领导当面解释。我省的建设任务是:2010年4月底前完成省局、11个设区市局、99个县(市、区)局资源专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与国家安监总局联通对接,2010年5月底前通过国家总局的项目验收。当前,工程建设已进入最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请各设区市安监部门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和应用进度,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2010年1月8日前,各设区安监局要完成“金安”工程一期业务系统用户信息统计表、建设基本情况表、县级节点设备发放联系表、设备采购确认单等报表(可从省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的填报工作,同时要将电子版发送到xwq@jxsafety.gov.cn。
  
  (二)2010年1月15日前,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完成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根据国家总局制定的我省技术实施方案和下发的各级节点设备采购清单,省局已统一为各设区市安监局和18个试点县级安监局购买了相关网络设备和安全产品。但各设区市安监局所需服务器和防病毒软件要大家自行在当地购买,其余PC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可以视情况采购或利用现有设备。各级安监部门加强与当地电信和信息中心的协调沟通,在3月15日前完成11个设区市和18个县级安监部门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省局拟于1月中下旬先期在南昌市、西湖区和进贤县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以便总结经验推广,请南昌市安监局做好相关准备,尽快将服务器和杀毒软件采购到位。
  
  (三) 2010年1月30日前,各设区市安监局要督促所辖各县级安监部门(试点以外剩余的81个)务必联入当地政务外网。2010年2月3日前,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将各县级安监部门联网情况汇总上报给省局。对于未联入政务外网的县级安监部门要说明具体原因。为推动‘金安’一期按期完成,对于在2010年1月30日前,联入政务外网的县级安监部门所需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省局将在2月底前进行统一采购,在3月底前完成设备发放,4月底前设备安装调试到位。个别暂时无法联入政务外网的县级安监部门,省局将不下发设备,采取在县局办公电脑安装VPN终端通过互联网访问省局服务器的方式过渡,但该模式访问速度较慢且无法安装IP电话。因此,请各县级安监部门尽可能克服困难,联入本地政务外网。
  
  附件: “金安”工程一期各类填报表格下载(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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