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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传电[2009]87号
【颁布时间】 2009-12-21
【实施时间】 2009-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0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召开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座谈会的通知

长沙、湘潭、株洲、衡阳、益阳、常德、娄底、邵阳市物价局,自来水公司:
  
  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我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针对我省城市供水经营管理和价格管理已发生变化的情况,起草了《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经研究,定于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九点在省财政厅旁的财信大厦十一楼锦华厅(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会期一天。请市物价局主管自来水价格的科长并通知当地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一同准时参加。食宿自行安排。
  
  联系人及电话:省物价局王德良 13908479290
  
  0731-82211448
  
  省水协周 驰13974997466
  
  0731-85111243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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