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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发证工作,承担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指导协调旅游院校(系)旅游人才培养工作;承担赴境外公务出访、培训等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9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处长(主任)2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1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