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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冬季,降雪量大、降雪频繁。在清雪过程中,个别清雪单位以及临街商家将清理的积雪堆放在绿地或树池内,有的将积雪抛撒在绿地内,影响城市环境和植物生长。为进一步规范积雪清理和堆放,保持城市容貌整洁,现就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 各清冰雪责任单位对绿篱、绿地内的自然降雪不得清理,要保持自然景观特色。 2. 各清冰雪责任单位在清理车行道、人行道积雪的同时,要加大墙根、树根、边石根积雪的清理力度,达到“三根干净”的标准。 3. 各清冰雪责任单位对广场、道路清理的积雪,严禁堆放在绿地内;堆放在树池内的,要将其铲平堆积成几何形状,达到美观的效果。 4. 各清冰雪责任单位对墙根、树根、边石根清理的积雪,要及时运出,严禁堆放在绿地内或人行道上,防止影响春季绿篱草木生长和城市交通。 5. 各清冰雪责任单位要对街路设置的园林绿化景观、园林设施、冰灯景观、灯饰亮化景观覆盖的积雪进行清理,确保景观设施整洁美观。 6. 每次清雪工作结束后,各清冰雪责任单位,各园林、冰景灯饰设施管护单位要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并做到跟踪问效,确保城市容貌整洁。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2010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