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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7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经济保增长等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分别授予江阴市政府等5家单位工业经济保增长、工业投入、工业科技创新、节能降耗、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做好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为把我市建设成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工业经济保增长等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度工业经济保增长等先进单位名单
  
  一、2009年度工业经济保增长先进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
  
  二、2009年度工业投入先进单位
  
  宜兴市人民政府
  
  三、2009年度工业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新区管委会
  
  四、2009年度节能降耗先进单位
  
  锡山区人民政府
  
  五、2009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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