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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阿府办函[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7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和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最近,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在对“5?12”汶川特大地震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和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审计中发现,个别县在发放中存在受灾情况基础数据不齐、数据统计不实、多报受灾人数等问题。州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做出了重要批示。为举一反三,查找和解决类似问题,结合我州实际,近期各县尤其是重灾县要组织对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是我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依法、公平、及时把补助资金发放到受灾户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这次专项清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整改
  
  全面检查补助金发放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要注重查找重复统计、违规重复领取等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是:
  
  (一)城乡住房补贴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清查是否结合本县的实际及时制定了实施细则,做到了补助金发放的各个环节无漏洞,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补助发放原始资料登记统计情况。组织对各项补助发放的基础资料进行重新核对,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查找有无虚报冒领、重复领取的情况。
  
  (三)补助发放审核批准、复查情况。检查民政部门、规划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责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上级规定和要求进行了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有无漏洞。
  
  (四)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研究,逐项解决。对重复和多头领取补助资金的情况,要做好记录,认真做好清理退还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各种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
  
  三、统筹安排,确保实效
  
  各县要把这次专项清理工作同正在进行的“阿坝州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清理整改工作”相结合,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合理调配检查力量。要通过清查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清查取得实效。
  
  四、加强衔接,保持联动
  
  各县人民政府要主动加强与审计署特派办、审计厅驻县审计人员的工作沟通,互通情况,保持联动,以利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负面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规划建设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专项清理活动的指导,及时修订完善有关管理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专项清理工作总结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请各县于1月30日前上报州政府,抄送州审计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监察局。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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